• 通知公告

关于对2019年度出入校区的机动车信息进行审核登记的通知

2018年11月29日 15:39  点击:[]

全体教职员工: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通行、停放秩序,维护学校及教职员工利益,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校园交通安全及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办法》(西工程大校字〔2018〕36号)文件,经研究,决定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2019年度出入我校的机动车自动识别系统信息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录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录入范围及需提供的材料

1、学校公车。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车主姓名须为学校名称或二级单位名称。

2、学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外聘教师)、外聘中、省专家称号等人员,需提供本人学校工作证、人事处证明(外聘中、省专家)、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需要还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校内经营户、外聘人员的车辆。需提供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交强险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主管二级单位或聘用单位盖章和负责人签字的证明。

二、收费标准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校园交通安全及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办法》(西工程大校字〔2018〕36号)文件的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1、学校公务用车免费;

2、学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外聘教师)、外聘中、省专家称号等人员(以人事处提供的名单为准)。以上人员的第一辆车免费,第二辆车按年度收取公共资源占用费600元;第三辆车按年度收取公共资源占用费1200元;

3、外聘用工人员、校内经营性单位及员工的机动车辆,按年度收取公共资源占用费600元;

4、与校内单位有长期业务往来关系的机动车辆,按年度收取公共资源占用费1500元;

5、来校参加短期学习、培训和教学人员的机动车辆,按月收取公共资源占用费120元,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审核录入集中办理时间和地点

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工作时间:

金花校区:上午:8:30—12:00

下午:14:20—18:00

临潼校区: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30

、审核录入集中办理地点及联系人

金花校区:保卫处校卫队办公室(主楼西配楼106室)

联系人:崔龙 呼延杰

电话:62335803

临潼校区:保卫处治安二室(游泳池办公楼一层)

联系人:王雨葆 刘洋

电话:83116122

特此通知

请大家按通知要求及时前来保卫处进行审核登记,以免给您带来不便,逾期不予登记办理的,12月31日之后电子识别系统将自动删除车辆信息,望周知。

                                                        保卫处

                                                      2018年11月29日

上一条:关于选拔赴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下一条:通知|第三届全国纺织机器人应用高峰论坛

关闭

pc
手机版 | 陕ICP备170142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