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咨询服务职能,切实为全省基础教育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智力支撑,省教育厅决定对我省2016—2017年度基础教育重大课题进行立项招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基本情况
(一)本次公开招标的重大课题共18项(含四个子课题),全部为经费资助课题。招标课题题目为:
1. 陕西省立德树人“四新四大”活动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子课题1:义务教育学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新要求·大实践”现状调研及案例研究。
子课题2:义务教育学校课堂教学改革“新常态·大视导” 现状调研及案例研究。
子课题3: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新标准·大规范”现状调研及案例研究。
子课题4:义务教育学校文化 “新体系·大构建” 现状调研及案例研究。
2. 陕西省校外教育发展现状研究。
3. 基于中小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的课程体系构建、教学创新实践及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4. 《陕西省学前教育条例》制定研究。
5.《陕西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编制研究。
6. 陕西省中小学生艺术学业水平测评体系研究。
7. 基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提升培训课程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8. 陕西省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体系建设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9. 陕西省基础教育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现状与对策研究。
10. 陕西省民办基础教育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类管理研究。
11. 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现状研究—以陕西省人人通平台为例。
12. “互联网+”背景下的陕西省教科研工作现状调查及工作创新实践研究。
13. 新高考制度下的陕西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14. 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标准化研究。
(二)重大课题研究题目不得更改,申报者可据此组建研究团队、设计研究内容。
(三)重大课题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为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重在应用研究。申报者在设计研究内容时,要注重理清现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借鉴经验、提出对策、明确保障。要注重运用科学数据、客观事实开展研究工作。要注重应用,突出实践,不做过多理论阐述。
(四)成果呈现方式:
1. 研究报告;
2. 有关行政文件(标准、办法、意见、方案等);
3. 科研论文和学术专著等。
二、申报要求
(一)每项课题必须有两名主持人,一名为行政主持人,一名为学术主持人。两名主持人均是课题申报者。行政主持人和学术主持人只能申报其中的一项课题。
(二)行政主持人应是各级党政机关(含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或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处(科)室负责人,或省、市教科研机构、电教部门、教育技术装备部门负责人。行政主持人必须实质性地参与课题研究工作,并为开展课题研究提供行政支持。
(三)学术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组织完成过省级或以上课题研究任务。
(四)申报者应如实填写《陕西省2016—2017年度基础教育重大招标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具体见附件1),并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五)课题组主要成员不得少于5人,且均须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成员均须熟悉与申报课题有关的教育政策和业务知识,且只能参与本次招标课题中的一项。
(六)《陕西省2016—2017年度基础教育重大招标课题〈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具体见附件2)中一律不准出现申报者、课题组成员及所在单位等有效信息,否则将取消评审资格。
(七)申报者所在单位必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科研资源、研究基础与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八)申报者所在单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认真审核申报者的资质、信誉、研究实力和支撑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三、研究时间
2016年12月—2017年11月。
四、研究经费
课题经费由省教育厅提供资助,申报者根据课题研究工作实际,合理预算研究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实际经费资助额度以立项文件为准。除此之外,中标者所在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或相关规定,给予中标课题一定的配套经费。
五、申报办法
(一)申报者根据所列重大课题进行选题,并如实填写《评审书》和《活页》。
(二)申报材料经申报者所在单位同意,逐级报县(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校和有关省直单位申报者的材料经单位审核盖章后,直接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报送材料包括:承担的省级或以上研究课题结题鉴定证书复印件1份、《评审书》1式3份、《活页》1式6份。上述材料统一用计算机填写并用A4纸印制。所有申报材料均以纸质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
六、招标程序
(一)本次重大课题招标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标课题通过课题投标、资格审查、匿名评标、会议复审的程序进行初评,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审定。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课题中标通知,并与中标者签订课题研究目标责任书。
七、材料报送
时间:2016年12月8-9日。
地点:临潼校区22-8楼305室
联系人:王卫
电 话:62779059 电子邮箱:372848652@qq.com
科技处
2016年11月28日
上一条:巡视公告 下一条:关于201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