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首届“西安十佳科技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年10月24日 11:50  点击:[]

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首届“西安市十佳科技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市科协发[2017]16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宣传和表彰在科技创新中的典型事例和人物,营造我市科技创新的激发科技人才的创造活力,加快推进“品质西安”建设,决定开展评选表彰“西安十佳科技人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是第一动力”和“人才是第一资源”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表彰优秀科技人员的奉献精神为主题,以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为目标,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为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凝聚力量。

二、评选范围

凡在我市各行各业从事科技研究、科技普及与推广、科技管理和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自主创业,并做出显著成绩且在我市工作三年以上的科技工作者。此次评选以中青年科技工作者为主,不受单位性质限制,均可参评。

三、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为西安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或科普工作的主要完成人;

2.承担具有先进水平的市级或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取得行业领先地位的科技成果且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者;

3.在自然科学研究或重大技术攻关中,获得自主创新重大成果或在同类学科领域中具有重要影响者;

4.在科技管理工作中有创新,对推动科学研究、技术进步、人才培养、成果产业化作出重要贡献并取得显著成效者。

四、推荐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被推荐人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2.被推荐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3.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4.候选人不得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渠道推荐参加评审。

五、材料报送

2017 年 11 月 15 日前,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校科协。推荐材料包括:

1.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西安十佳科技人物”推荐表》(含电子版)一式 5 份,其中原件 2 份,复印件 3 份(3 份复印件分别和其他材料装订成册)。

2.以下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封面注明单位名称、被推荐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一式三份,加盖推荐单位骑缝章。

(1)《“西安十佳科技人物”推荐表》(复印件)1 份;

(2)《候选人事迹摘要》(含电子版)1 份;

(3)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4)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

证书、知识产权证明、公开发表或他人引用的论文与论著主要

页面、成果鉴定证书、成果转化情况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

(5)其他材料。

3.被推荐人正面 2 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照片背面备注“姓

名+单位”,照片电子版以“姓名+单位”命名)。申报材料所需表格可登录西安科普网“通知公告”栏下载(http://www.xakpw.com/)。

联 系 人:阎迪

电 话:62779058 13709206629

西安工程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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