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9年10月24日 14:11  点击:[]

各相关院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19]8号)文件已下达,为了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与项目类别

1、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型研究项目;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创新性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性项目。

2、项目类别

(1)一般专项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3)重点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智库内涵建设和协同创新中心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2020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1、一般专项项目: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一般专项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2020年度我校人文社科专项指标为10项,自然科学专项指标为23项。科技处根据分配的申报指标组织校外专家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完成网络申报。省教育厅形式审查通过后,列入备选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进行申报预答辩,具体时间及安排后续单独发通知,请项目申报人提前准备好答辩PPT。

3、重点项目:每个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高校新型智库和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向教育厅推荐数不超过5项。为加强学科交叉,促进成果产出,2020年度该类项目申报面向全校征集,研究内容必须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基地负责人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研究项目后,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5项并列出推荐顺序。省教育厅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1、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有关规定。

2、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19年10月15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重点研究项目申报人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3、项目申报人要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院部要做好申报人的年龄、申报项数、参与项数等资格审查工作,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4、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5、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0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6、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7、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内容将作为结题的依据。

2、各类项目结题要求如下表所示,填写申报书时务必参照以下指标填写:

项目类型

论文(咨询报告)要求

备注

自然专项项目

论文必填并且≥2,咨询报告非必填

至少核心期刊以上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

人文社科专项项目

论文必填并且≥2,咨询报告非必填

服务地方专项项目

论文必填并且≥2,咨询报告非必填;必须有合作企业应用证明;论文+咨询报告+专利+其它成果≥5;要求技术指标。

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

论文必填并且≥2,咨询报告非必填;论文+咨询报告≥3。一部著作可视作2篇论文。

重点实验室项目

论文必填并且≥3,咨询报告非必填;论文+咨询报告+专利+其它成果≥4;要求技术指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至少2篇。

研究报告1份。

智库内涵建设项目

论文必填并且≥1,咨询报告必填并且≥1;论文+咨询报告≥3。其中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

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论文必填并且≥5,咨询报告非必填;论文+咨询报告+专利+其它成果≥8;要求技术指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至少3篇。

3、项目申请经费额度如下表:

项目类型

经费金额限制

自然专项项目

不超过2万元

人文社科专项项目

不超过1万元

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

不超过3万元

重点实验室项目

不超过5万元

智库内涵建设项目

不超过3万元

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

不超过10万元

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不超过30万元

4、经费支出科目说明中不得出现“版面费”;

5、2019年度以前已分配过教育厅项目申报系统登录帐号和密码的人员在申报2020年度项目时继续使用原有帐号和密码。今年首次申请的教师,须由科技处分配帐号,请各学院(部)科研秘书联系科技处(自然科学类:科研科;人文社科类:人文社会科学管理科)索取。已有账号忘记密码的请申请人直接联系科技处重置密码。

五、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1、重点项目申请人务必于11月324:00之前完成系统填报,保存但不要提交,导出申请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装订在一起,一式3份,由申请人于11月4日报送科技处。科技处组织评审后予以推荐教育厅的项目,由科技处另行通知申请人进行下一步事项。

2、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查新报告、合同书、企业应用证明)一式6份,由申请人于11月4日报送科技处。

3、人文社科、自然科学专项申请人务必于11月1224:00之前完成系统填报,保存但不要提交,导出申请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装订在一起,一式3份,“系、所审查意见”暂不需盖章,由科研秘书于11月13日统一报送科技处,同时报送各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及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

六、其他说明

1、此次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请申报人及各单位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2、科技处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1)人文社科类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管理科):

王卫王立 电话:62779059

(2)自然科学类项目(科研科):界璐 电话:62779058

3、材料受理地点:金花校区主楼一楼1032室,电话:82330070。

4、申报系统问题技术支持电话:87669498(英硕公司)

附件:

1、2020年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2、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19年10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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