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转发: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20日 17:54  点击:[]

各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及省级纺织工程学会:

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7〕55号),我会成立了“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纺织行业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按照科协分配的推荐名额,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可以推荐2名候选人。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全国获奖者不超过100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国纺织工程学会会员。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二)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全国获奖者不超过10名)

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从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无须另外推荐,在符合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条件的基础上,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堪称榜样和楷模。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工程技术方面、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突破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所取得科技创新成果代表我国科技水平,位居世界科技前沿、领先水平;为所在学科青年拔尖人才;在国际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协同创新能力。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渠道和推荐名额

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的各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和省级纺织工程学会可分别在本专业领域、单位和所在地区范围内推荐符合候选人条件的2名青年人才报送至我会。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材料报送分3个阶段:第1阶段各推荐渠道的候选人报送参评资料;第2阶段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组织评议;第3阶段获得向中国科协推荐资格的2名候选人完成网络申报和书面材料报送。具体过程与要求如下。

(一)请各推荐单位组织被推选人填写《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样表)》(见附件),并准备要求的有关附件材料。于2017年9月29日前将电子版推荐表及附件材料发至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学术处邮箱:ctesxueshuchu@126.com。

特别说明:(1)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2)推荐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3)表中需要在指定位置有候选人手写签名(电子版)、工作单位及推荐单位的公章(电子版)。

附件材料要求如下(须做成一个PDF文件):

(1) 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二)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组织评议后,将通知2名被推荐人“候选人注册密码”,由被推荐人注册并登录“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nkjj.cast.org.cn”进行网络申报,其中包括《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有关附件材料。网络申报工作需于2017年10月13日前完成。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不能更改。

(三)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使用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打印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并务必于10月17日前报送书面材料至我会学术处,逾期报送不予受理。书面材料包括:

1.《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1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19份。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2.有关附件材料1份(将上述要求中的7类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3.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蔡倩 刘军

电 话:(010)65017711,65972191

电子邮箱:ctesxueshuchu@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延静里中街3号主楼(100025)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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