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徽标设计方案的通知

2022年05月26日 17:48  点击:[]

各位师生

根据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统一部署,为提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智慧教育门户,网址为www.smartedu.cn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现面向教育系统开展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徽标(LOGO)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时间

2022527日至65日。

二、征集范围

面向校内全体师生。

三、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寓意深刻。贴合“智慧教育”属性,凸显数字化特色,富含中华文化内涵,体现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理念。

2.构思新颖,简洁大方。整体设计辨识度高,构图简洁,兼具美感、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记忆、理解和传播,契合平台内容。

3.设计方案必须包含徽标(LOGO)的名称、图稿和设计创意说明。徽标(LOGO)电子版须为JPG或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OOdpi,附150字左右创意文字说明。

4.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不得抄袭其他已公开发表的作品或注册商标, 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

四、提交方式

将作品及作品说明按要求统一发送至邮箱594197456@qq.com,提交信息包括创作者信息(姓名、工号或学号、身份证件号、所在部门或学院名称、联系方式)、设计图稿、设计创意说明等相关文件。如方案入选,创作者需随后提供矢量源文件。

五、评选方式及流程

提交作品首先进行校内评审,共评选出2件入选作品,学校上报陕西省教育厅后,由教育厅遴选后上报教育部,由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产生中标作品,应用于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及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等相关活动。

六、其他事项

1.设计方案一经提交,评选期间该方案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2.中标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以及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教育部所有,教育部有权对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徽标(LOGO)设计方案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3.评选结束后,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将向中标作品、入围作品创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及电话: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李老师 13991800311

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曹老师 15929976145

附一: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和应用进展有关情况(http://www.moe.gov.cn/fbh/live/2022/54423/)

附二: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徽标设计方案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2年5月26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2022年陕西省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推荐(提名)2022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学术奖的通知

关闭

pc
手机版 | 陕ICP备170142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