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12月09日 20:58  点击:[]

各学院(部):

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与要求

原则上获得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且在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可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

二、成果类型和奖励设置

成果类型为: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三、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资格和申报要求详见《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见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见附件2)。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见附件2)。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

(二)申报者填写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附件3),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学校科技处成果科。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各学院对《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要切实把好政法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五、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成果一览表》(见附件4)(盖院章)、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相关证明材料请按照附件5的格式分别准备相应材料。

4.申报成果一览表

经学院(部)审核盖章的申报成果一览表1份。申报成果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三)按照教育部规定,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为保证申报材料质量,杜绝浪费,各学院在正式申报前需于12月23日前持一套完整申报材料来科技处成果科进行形式审查。

六、电子版申报材料

根据工作要求,申报人应提供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包括

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成果一览表》(excel版);

2.每项成果申报评审表(word版);

3.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版);

4.获奖证书(pdf版);

以上成果打包后以“奖项类别+申报高校+申报人+成果名”命名,电子版材料需由各学院统一汇总发送至邮箱1312000510@qq.com。

七、申报时间安排

此次报奖时间紧迫,我校申报材料需由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报送,此次奖项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1.12月7日—12月18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并准备附件材料;

2.12月19日—12月20日:各学院汇总申报材料,资格初审;

3.12月21日—12月23日:各学院提交一套纸质完整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进行资格形式审查;

4.12月26日—12月28日:学校复核,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公示;

5.2023年1月3日:提交正式申报材料电子版;

6.2月1日—2月6日17:00前:在线完成网络申报,并由教育厅网上审核申报材料;

7.2月15日前:教育厅审核通过的成果,按照文件要求报送纸质版材料,纸质版务必与网上申报内容保持一致。

为使申报工作有序进行,请各学院按时报送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

联系人:张玮

联系电话:62779055

联系邮箱:1312000510@qq.com

科技处

2022年12月9日

  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附件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x

  附件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4: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成果一览表.xlsx 

附件5:附件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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