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7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03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创新型陕西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追赶超越”目标,按照我省科技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做好2017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编制工作,现就征集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计划类别

  (一)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

  包括:一般项目、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

  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特色产业创新链项目指南另行发布。

  (二)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包括: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人才项目、重大基础研究项目。

  (三)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包括:产学研协同创新计划、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推广引导计划。

  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中小企业创新资金计划另行发布。

  (四)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包括: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重点科技创新团队、青年科技新星计划、科技富民强县及市县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等。

  二、 申报程序

2017年度各类计划项目均采用“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一)申请人登录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自行注册——科技处审核通过权限确认——申请人通过邮箱激活链接激活后(经验证@qq.com@126.com@163.com@sohu.com等常用的邮箱地址均可正常接收系统激活邮件)——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项目申请人按照拟申报的项目类别,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以及项目申报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交申请单位;

  (二)经申请单位及推荐部门逐级审核、筛选、填写推荐意见,提交省科技厅;

  (三)通过审核的项目,项目申请人通过系统打印书面申报材料(有条形码和水印),按要求盖章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受理处,不受理夹带非系统生成材料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资信可靠,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以往承担科技计划项目中有不良记录。

(二)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只能申报1项;截止2016615日未结题验收的(以项目验收证书办结时间为准 )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包括科技创新团队计划、科技新星计划、协同创新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不能申报新项目。

参与研究的项目不能超过3项。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在职期间完成研发。(本计划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

  (四)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须经“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未经系统申报和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除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提供书面材料一式3份外,其他计划均提供书面材料一式7份,A4纸,按项目申请书、建议书及提交系统的相关附件材料的顺序简装成册,不需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

  (六)申请人及单位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有关申报工作,避免在受理截止期前集中申报,造成拥堵,影响项目申报。

四、受理时间及地点

项目的申报和报送,请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将不予受理。

1.注册账户时间:2016610日至2016710日。

2.系统填报时间:2016610日至2016710日。

3.系统提交时间:2016710日之前。

4.纸质、系统审核时间:201677-8日全天(纸质材料一式1份)。

5.纸质材料报送:2016713-14  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提供书面材料一式3份,其他计划均提供书面材料一式7份)

6.受理地点:金花校区7号教学楼201室。

  五、其它事项

  12017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申报指南、“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及有关申请表格等,请在陕西省科技信息网站(www.sninfo.gov.cn)查询、下载。

  2.各类计划支持额度见2017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申报指南(附件1.2.3.4)。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目标任务合理安排经费预算,申请补助金额低于最低额的项目由研究单位自行投入研发经费,项目的补助金额不高于项目的申请金额,不受理申请补助金额严重超限的项目申请。

  3.项目受理地点: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科技服务大厅(西安市丈八五路10号)

  4.不受理个人报送的项目。

  六、咨询方式

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鱼老师

联系电话:62779058/13572582651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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