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创新型陕西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追赶超越”目标,按照我省科技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做好2017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编制工作,现就征集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计划类别
(一)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
包括:一般项目、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
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特色产业创新链项目指南另行发布。
(二)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包括: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人才项目、重大基础研究项目。
(三)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包括:产学研协同创新计划、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推广引导计划。
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中小企业创新资金计划另行发布。
(四)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包括: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重点科技创新团队、青年科技新星计划、科技富民强县及市县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等。
二、 申报程序
2017年度各类计划项目均采用“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一)申请人登录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自行注册——科技处审核通过权限确认——申请人通过邮箱激活链接激活后(经验证@qq.com、@126.com、@163.com、@sohu.com等常用的邮箱地址均可正常接收系统激活邮件)——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项目申请人按照拟申报的项目类别,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以及项目申报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交申请单位;
(二)经申请单位及推荐部门逐级审核、筛选、填写推荐意见,提交省科技厅;
(三)通过审核的项目,项目申请人通过系统打印书面申报材料(有条形码和水印),按要求盖章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受理处,不受理夹带非系统生成材料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资信可靠,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以往承担科技计划项目中有不良记录。
(二)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只能申报1项;截止2016年6月15日未结题验收的(以项目验收证书办结时间为准 )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包括科技创新团队计划、科技新星计划、协同创新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不能申报新项目。
参与研究的项目不能超过3项。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在职期间完成研发。(本计划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
(四)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须经“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未经系统申报和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除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提供书面材料一式3份外,其他计划均提供书面材料一式7份,A4纸,按项目申请书、建议书及提交系统的相关附件材料的顺序简装成册,不需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
(六)申请人及单位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有关申报工作,避免在受理截止期前集中申报,造成拥堵,影响项目申报。
四、受理时间及地点
项目的申报和报送,请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将不予受理。
1.注册账户时间:2016年6月10日至2016年7月10日。
2.系统填报时间:2016年6月10日至2016年7月10日。
3.系统提交时间:2016年7月10日之前。
4.纸质、系统审核时间:2016年7月7-8日全天(纸质材料一式1份)。
5.纸质材料报送:2016年7月13-14日 (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提供书面材料一式3份,其他计划均提供书面材料一式7份)。
6.受理地点:金花校区7号教学楼201室。
五、其它事项
1.2017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申报指南、“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及有关申请表格等,请在陕西省科技信息网站(www.sninfo.gov.cn)查询、下载。
2.各类计划支持额度见2017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申报指南(附件1.2.3.4)。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目标任务合理安排经费预算,申请补助金额低于最低额的项目由研究单位自行投入研发经费,项目的补助金额不高于项目的申请金额,不受理申请补助金额严重超限的项目申请。
3.项目受理地点: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科技服务大厅(西安市丈八五路10号)
4.不受理个人报送的项目。
六、咨询方式
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鱼老师
联系电话:62779058/13572582651
科技处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