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十八届中国科协年会全国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第十八届中国科协年会全国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的通知”精神(陕科协发〔2016〕综字6号),为了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部署,发挥科技工作者的生力军作用,中国科协将于20169月举办第十八届中国科协年会全国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为了遴选陕西省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推荐参加此次大赛,由陕西省科协主办、由陕西省高校科协联合会、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承办的第十八届中国科协年会全国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计划于20167月在西北工业大学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发展  科技引领

二、大赛目的

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业热情,支持科技工作者创业实践,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与企业、市场、资本对接,促进技术与资源的结合,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知识产权共享,实现多方共赢。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主办,陕西省高校科协联合会、西北工业大学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共同承办。学术伙伴:清华经管创业者加速器科技接力社。

大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大赛组委会下设由秘书长领导的秘书处,负责大赛的日常事务

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评委会”),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创业投资界人士、知名经济学家、创业企业家及行业知名学者等组成,负责参赛项目评审工作。

四、参赛条件

(一)参赛对象

全省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基层组织的科技工作者均可参赛,参赛项目须是具有市场化、产业化前景的科技成果。鼓励有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或其它各类机构投资或者有投资意向的科技成果参赛。已经创业的科技工作者,其企业创立时间不早于20101231日。

(二)参赛资格

1、参赛项目负责人须是科技工作者。鼓励高校、企业跨单位组队参加,须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和参赛主体单位。

2、参赛项目涉及职务发明的需要取得本单位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授权,且不存在泄漏国家秘密的情形。非职务发明参赛项目的创意、技术、产品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法人或自然人无产权纠纷。

(三)大赛领域

根据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大赛分为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材料与工程、能源化工、交叉学科等5个领域。5个参赛领域分类情况如下:

1、信息技术(包括电子、通信、控制、计算机等)

2、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

3、材料与工程(包括材料、机械、工程、建筑、制造业等)

4、能源化工(包括能源、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5、交叉学科(多个学科交叉领域)

五、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宣传动员、项目遴选、省赛决赛三个阶段。宣传动员、地区遴选由各市(区)科协、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组织开展,并按照附件1中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推荐项目进入陕西赛区决赛。

(一)20164—5月,项目遴选

各市(区)科协、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等推荐单位组织本地预赛或评审,遴选优秀项目。

(二)201661-610,大赛项目申报

各市(区)科协、高校科协、企业科协汇总经单位推荐参加陕西省决赛的项目,对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填写情况进行把关,按照项目数额分配表和项目申报统一要求,于201661-610日期间将项目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三)2016611—17日项目初审

大赛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的项目进行初审,确定入围决赛的项目。

(四)201672—73日,省赛决赛

决赛采取现场问辩形式,参赛人员在现场“展示区”通过实物(或模型)展示、视频播放、PPT等形式进行项目展示,并向评委进行项目讲解,评委会分成各评审小组到现场进行项目评审,每个项目评审时间15分钟。大赛评委会通过现场问辩、交叉复议等评审环节,对决赛项目评出金银铜奖。

大赛组委会对评出的金奖项目举办项目公开路演。

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大赛组委会在决赛期间将组织决赛项目面向部分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机构及企业家进行推介。对于具有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前景和投资孵化意向的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将有机会获得创业投资,并推荐参加第十八届中国科协年会全国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决赛。

六、项目推荐流程及名额分配

各市(区)、高校、企业科协遴选推荐,大赛组委会对项目初审,最终确定参加决赛项目。

(一)各项目团队填写大赛申报书(附件2),并提交给各市(区)、高校、企业科协;

(二)各市(区)、高校、企业科协根据名额分配情况遴选推荐项目;

(三)由各市(区)、高校、企业科协将优秀项目推荐到大赛秘书处;

(四)大赛组委会对所推荐项目进行初审,确定决赛项目名单。

七、大赛奖励

(一)大赛设金银铜奖,表彰参赛优秀项目,颁发获奖证书。

(二)大赛设置优秀组织奖,表彰获得优异成绩的市(区)科协、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等推荐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八、注意事项

请参赛人员于62日前将优秀项目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

联系 人:王志刚

联系电话:62779059

科技处

2016425

  • 附件【申报书.docx】已下载
  • 附件【分配名额.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