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温馨提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06

亲爱的各位毕业生党员:

  现将西安工程大学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中相关事项告知您,祝您在在这美好的毕业季,学习生活工作顺利,学业更进步,前程更加美好,永远牢记党员身份,永远做合格党员!

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毕业离校时,本人应及时办理并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在介绍信有效期内(90天内)办理接转手续。党员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是党员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表现。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未及时转接组织关系,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二、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具体流程:了解清楚组织关系转往基层党组织的称呼和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到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登记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院(部)级党委、党总支汇总并审核登记信息→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组开具转出介绍信→院(部)级党委、党总支将介绍信发放给个人→个人仔细核对无误→介绍信有效期内(90天内)凭介绍信到单位办理转入→个人及时督促单位寄回回执(介绍信第三联)。

三、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联系并确定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代理单位有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代理单位党组织;准备考研、出国或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及时办理档案和党员组织关系托管手续,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户籍所在地的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等党组织。毕业后留在原院(系)读研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需登记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但不需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只需院(部)级党委、党总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调整到新的党支部即可,校内跨单位转接需在学院开具校内互转介绍信后,在到校党委组织部备案中转。

四、关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转往陕西省内的,介绍信抬头一般为所往基层党委;转往陕西省外的,介绍信抬头应为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转移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

五、没有正常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办理: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因变更信息或遗失的,需要到原开出党组织补办,变更信息补办时须交回原介绍信,遗失补办需党员本人做出书面检查;若已超过介绍信有效期(90天)但在6个月以内因过期、变更或遗失需补办的,需填写《西安工程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由院(部)党委、党总支书记审批后,予以补办,补办时须交回原介绍信或由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为落实组织关系证明;如距介绍信开具超过6个月,原则上不再予以补办。

六、有关党员入党材料:党员入党材料是党员毕业生人事档案材料的一部分,在党员毕业离校前应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并随人事档案转移,不允许本人自带党员档案材料。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与人事档案去向单位可以相同(如毕业生党员将个人档案托管在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同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该中心党组织),也可以不相同(如安康市籍的毕业生党员,将个人档案托管在安康市人才服务中心,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往户籍所在街道党组织)。毕业时仍为预备党员的,为便于毕业后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建议将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转往同一单位(比如统一放在某一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七、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第三联),组织关系转递到新单位后要先将组织关系回执拍成电子照片发至各学院的指定邮箱,并将回执原件按介绍信上的地址寄回至学院。

 您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中如遇到问题可随时与学院党组织和学校组织部门(83116230)联系,再次祝您一切顺利!前程似锦!

西安工程大学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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