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放假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28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2016年清明节放假及相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校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642日至44日共3天。其中4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44日(星期一、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与周末连休。

二、教学安排按教务处相关要求执行。

三、校属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按照值班安排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学生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值班人员要准时到岗,坚守岗位,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同时,放假期间严禁各单位组织集体外出旅游。

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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