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27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2015年清明节放假及相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校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544日至46日共3天。其中45日(星期日、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6日(星期一)放假调休。教学安排调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二、校属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按照值班安排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学生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值班人员要准时到岗,坚守岗位,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确保师生度过祥和平安的节日假期。同时,放假期间严禁各单位组织集体外出旅游。

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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