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
自2015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政策做部分调整和规定,详细内容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或附件《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新政策》。
二、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类别。
1. 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院科研秘书或科技处联系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书纸质材料建议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2份(如有其它附件材料的可A4双面打印)。
三、其他
(一)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二)《指南》于2014年12月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四、材料接收
1.在线网上填写申报时间:2015年1月15日—3月2日
2.纸质材料形式审核时间:2015年3月3—6日
3.纸质材料正式报送时间:2015年3月9—10日
4.本次集中受理地点:金花校区七号楼201室。
5.联系电话:82330070,62779058
6.联系人:吴生 鱼园
五、电话、网址和通讯地址
(一)咨询电话。
1.材料接收组电话 010-62328591
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 010-62317474
3.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7230,010-62325557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 010-62328623,010-62325562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
62326911 |
化学科学部 |
62326906 |
生命科学部 |
62329190 |
地球科学部 |
62327157 |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
62326887 |
信息科学部 |
62327929 |
管理科学部 |
62326898 |
医学科学部 |
62328941 |
办公室 |
62326883 |
计划局 |
62326980 |
政策局 |
62326986 |
财务局 |
62327016 |
国际合作局 |
62327001 |
纪检监察审计局 |
62327092 |
机关服务中心 |
62326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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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科技处
2015年1月6日
附件: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新政策
1.2015年所有申请项目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院科研秘书或科技处联系申请开户,需登录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手机、本人Email地址(尽可能用单位邮箱,尽量不要用hotmail、gmail、sina、163等),本单位账号管理员会根据申请人注册信息发送相应的激活码,申请人通过邮件收到激活登录帐号的相关信息同时完善个人资料。已有账号可以继续使用,所有人员的账号终生有效。
2.申请书中的成果部分,要求通过成果在线填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各申请人尽快完善自己及团队成员的成果在线:文章、论文、专利等。
3.今年基金委不再提供人员查重服务。但会从2015年3月2日开始提供全校在研项目和新申请项目人员名单,每24小时更新一次。请申请者尽早从系统提交申请书以便及时了解超限项情况(需要修改申请书可以联系科技处工作人员要求退回)。
4.申请书填写过程中,以二代身份证为依据,不符合规定及超项人员,将不能录入系统。以往以别的证件号码承担过基金项目(含参加),要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
5.经费说明:项目总经费=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1).直接费用:各类经费不再设比例限制,申请人根据实际科研需求填写。
直接费用的几点变化:1.取消协作费用,并入测试加工费中;2.劳务费中增加临时工工资和临时工社会保险费;3.增加专家咨询费。
直接费用使用注意:1.仪器设备费、劳务费只能调减,不能增加;2.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费三项费用可调配使用,但不能超三者总额;3.会议费、差旅费、出国费、外宾接待、专家咨询费等预算、支出标准按国家财政部有关文件执行。
(2).间接费用:申请人不用填写,由系统自动生成。500万元以下项目按20%由基金委拨入学校,学校统一分配使用。绩效支出上限为直接费用扣除仪器设备费的5%。
6.非我校人员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请,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内容含保障条件、工作时间、管理权限、经费使用、知识产权、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同时要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书面同意。所有材料作为附件随申请书报基金委。
7.正文:文件大小、格式(3M,PDF)。
8.附件类型的规范化:附件类型与项目类型相关;大小不超过1M,格式为 .jpg. PDF ,个数为不超过20个。
9.上传的电子申请书必须是正式的版本,水印为:“NSFC+年度”,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10、参加人员中除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以外的人员都必须填写个人简历,并按系统自动生成的简历模版,上传每个人的简历。
11.其它事项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