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26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研究,现将我校今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清明节(星期六)放假,4月6日(星期日)照常休息,4月7日(星期一)补休。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尤其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公共卫生、后勤保障等工作。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相关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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