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于9月30日全面启动(详见《陕西日报》9月30日评奖公告)。为做好评奖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含青年奖),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
二、受理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社科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及其他行业社科工作者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申报条件
(一)正式出版或者公开发表的专著、编著、论文、工具书、译著(文)、志书、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二)与省外作者合作,我省社科工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
(三)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四)在境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具有DOI号的论文;
(五)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
(六)其它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
(七)申报青年奖,仅限于1971年1月1日之后(含)出生的作者,如有合作者亦须符合该条件。
四、申报要求
(一)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二)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仅有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限报2项;
(三)申报青年奖的作者(含合作者)须提供盖有受理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两套,其中一套须作匿名处理;
(五)请申报人由本通知下载附件,按格式填报。
五、材料受理
时间:10月20日之前;地点:临潼校区22-8楼 305室。
报送材料包括:
1.两套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一套须作匿名处理;
2.《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3)一式3份纸质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阅读申报要求,参照申报条件遴选成果,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成果积极申报。
因科技处事务繁杂,且此次优秀成果申报工作与教育厅年度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时间重叠,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人文社会科学管理科,以免延滞。
联 系 人:王卫
联系电话:62779059
电子邮箱:372848652@qq.com
科技处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