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我校与陕西元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博士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基地合作协议。陕西元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世雄,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樊争科、马军,科技发展部部长白媛,开发创新中心副主任侯琳,安防研发中心副主任徐炎炎;我校人事处处长王晓先、科技研究院副院长樊威、人事处副处长马贵梅及博士青年代表出席签约仪式。会议由白媛主持。
签约仪式上,李世雄介绍了公司作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产业布局与科技创新成果。他表示,公司以高新纤维材料应用研发为核心,深耕安全防护及高性能纤维增强材料领域,期待通过实践基地建设,与学校在人才培养、科研攻关、成果转化等方面深化合作,共促陕西新材料产业升级。
王晓先首先感谢陕西元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热情接待,并表示此次合作是学校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举措。通过选派博士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可将实践经验融入教学科研,提升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他同时提出,双方应传承姚穆院士等老一辈纺织人的科研精神,在科技创新中攻坚克难,为行业技术自立自强贡献力量。
会上,樊威、马贵梅分别介绍了我校青年教师科研合作及实践锻炼情况,博士教师代表与企业就具体研究方向展开对接。根据协议,元丰公司将为学校博士教师提供项目研发、技术攻关等实践平台,学校则发挥科研人才优势,助力企业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
该基地的建立标志着双方在产学研融合、高层次人才培养、科研合作等方面开启新篇章。未来,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撰稿:尹伊秋 审稿:王晓先 马贵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