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11

各有关院(部):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要求,2016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就课题指南及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要求,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大力推进理论创新,积极服务“三个陕西”建设,为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附后)

三、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选题必须符合《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按照规划引导与学术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自行设计项目选题并选择以下15个学科中相对应学科进行申报。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2、学科分类。共分15个学科: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哲学•宗教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历史•考古学,文学•艺术,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体育学,管理学。

3、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研究报告一般要在201810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1910月底前完成。

4、资格审查。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在研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和参与今年的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加者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5.各院(部)要重视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动员,认真审查,以保证项目的申报数量和质量。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校人文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负责人必须申报

6.根据《陕西省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项目研究过程中负责人不得随意改变课题组成员、项目名称、成果形式、研究内容,不得随意拖延结项期限;项目结题时负责人必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与课题内容相关的论文,请在申请及研究中予以重视。

四、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人必须认真如实填写《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及《课题论证活页》。《申报书》和《论证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为保证受理工作顺利进行,请申报人将申请书、论证活页各一式1份及汇总表(电子表),2016510日集中报送科技处(金花校区七号楼201室)进行形式审查

3.申请人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正式提交申请书2份、论证活页5份。于2016512日下午集中报送科技处,同时将申请书、论证活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75434200@qq.com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科研科联系。

联系人:鱼老师

电话:62779058/82330070  13572582651

邮箱:275434200@qq.com

科技处

201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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