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树立师表形象,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第三届“学生心目中的好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学校学风建设,树立师德、师风典范,创建文明校风,建设一支符合现代化高等教育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评选范围
具备中级职称以上的在岗教师(不再推选已是学校第一届和第二届“学生心目中的好教师”的教师)。
三、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以《西安工程大学教书育人工作条例》(工程大党字[2006]20号)文的要求为依据,评选“学生心目中的好教师”,具体评分项目、内容详见《西安工程大学第三届“学生心目中的好教师”推荐评分表》(附件1)。
四、参与学生范围
全校本科学生。
五、推选程序
(一)校团委、各学院团总支负责指导各级学生会参与推选活动。
(二)各本科班级班长向所在学院学生会领取“西安工程大学‘学生心目中的好教师’推荐评分表”,组织本班学生按照“学生心目中的好教师”推荐评分表规定的项目内容,推荐在校期间认为最好的两位任课教师进行填写,并计算出每位教师所得总量化得分。以班级为单位,以参加推荐同学人数多少和总量化得分从高到低为序汇总(附件2)推荐结果上交院学生会,原始材料保存各学院团总支(2010年7月1日前完成)。
(三)学院学生会根据班级推荐结果,以参加推荐同学人数多少和总量化得分从高到低为序统计前20名教师的名单(附件2),连同推荐表加盖学院学生会公章上交校学生会(7月8日前完成)。
( 四)校学生会以参加推荐班级、人数多少和被推荐教师的总量化得分从高到低为序,从中选出25名作为“学生心目中的好教师”候选人,并填写《西安工程大学第三届“学生心目中的好教师”汇总表》(附件3),校学生会、校团委盖章后递交组委会(7月15日前完成)。
(五)组委会由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和学生会及专家组成,评选出第三届“学生心目中的好教师”15名。
(六)教务处将“学生心目中的好教师”候选人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七)所有附件下载网址:http://jw.xpu.edu.cn/office/zong/20100518/cao1.doc
五、表彰
(一)“学生心目中的好教师”获得者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校报、校广播台、校园网等媒体宣传先进事迹。
(二)根据各学院参加本次活动的参与率和被推荐教师的命中率以及本次活动的组织情况,评出3个组织奖,给予表彰。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