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西工科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0-10-13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22#、23#楼住户已交回旧房钥匙,为了妥善安排东区拆迁教职工,经学校研究决定: 1、请原东区已点旧房的教职工做好准备,学校将在近期安排交款、领钥匙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学校决定原东区在校外过渡的教职工,可选择点现腾空房居住或回校过渡,望各住户到资产处报名(学校对回校过渡每户再发1000元搬家费)。 3、学校对东区搬迁教职工先发放半年过渡费,待以后根据在外过渡时间结算。 望各单位、各部门及时通知本单位东区搬迁教职工。
房改委(代章) 2010年10月13日
上一篇:关于原东区教职工已点腾空房领钥匙通知
下一篇:关于填报2010年大学生医疗保险城乡低保及重度残疾人家庭申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