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学习的通知

2007年04月04日 08:13  点击:[]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学习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机关党委: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是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央关于有关情况通报》的文件精神,现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希望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机关党委利用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全面准确地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党委宣传部
200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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